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資料表電子檔請詳附件。
一、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博士班學生(不含國際學位新生),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4萬元,至多獎勵3年。(全校112名,本院獲配17名)
※「114年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核配類」獎勵對象雖不限博士班新生,本院以優先獎勵新生為原則。
二、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114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4萬元,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受獎生名額,目前尚待教育部核定,核定後將會另行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上述兩項獎學金:
(1)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2) 以香港、澳門、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3)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尚未完成註冊者
(4)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5) 未依規定繳交每年定期評量資料者
詳細規定請參見「本校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為鼓勵優秀學生於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以優先推薦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生為原則。
如欲請以上兩項獎學金請填具各獎學金專屬之申請書,備審資料請依電資學院優秀博士生評選辦法所列文件繳送,資料請掃描為單一pdf檔(檔名:學號_系所_姓名),申請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請加填配合款同意書(務必勾選A類或B類,可複選),申請書及配合款同意書須繳交親簽紙本。
因須先安排推薦排序審查會議,申請案請務必於114/7/11(五) 前提交至光電所所辦
申請資格及相關規範可見研教組網頁:校級博士生獎學金(含國科會核配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