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2學期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口試安排及相關作業注意事項

步驟一、學位考試申請(審查是否符合應修畢業學分規定)
113年2月19日~113年4月30日止。
至台大網myNTU學生項下「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輸入資料並列印出及併同「成績審核表」(103學年度前入學適用之成績審核表)經指導教授簽核後送所辦公室。

步驟二、完成論文計點論文計點準則論文計點期刊表

至遲口試1個月前申請書、審查表並檢附擬計點之已發表論文影本向所辦提出申請,但論文計點有疑異者,則需於口試前2個月提出。
 
步驟三、論文口試安排作業
請同學至遲於口試2週前將【口試日期、時間、地點、口試委員確認單】繳交所辦姚小姐。  


※校外委員若自行開車到校,請於繳交口委確認單時告知,以利所辦協助申請車輛入校通行證。
備註:學位考相關期限規定 
1.舉行學位考試(論文口試)完畢:113年7月31日
2.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113年7月31日。(申請書)
3.繳交學位論文截止日:113年8月12日。(論文繳交注意事項)

4.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申請書(論文無法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需將口試成績保留)
5.附件博士學位考試申辦時程及注意事項所內離校手續單
6.臺大總圖提供著作原創性檢查服務協助評估著作的原創性,降低論文與已發表文獻雷同的風險,相關說明如下網頁:https://www.cc.ntu.edu.tw/chinese/epaper/0034/20150920_3402.html
  建議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於學位考試前提供給口試委員參考。

7.博、碩士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前,須繳交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至系所辦公室留存備查,聲明書繳交時請一併附上論文比對檢核報告。
※論文原創性比對及報告上傳須經所長簽核,建議最遲
離校前5天完成,以確保離校當日前能順利完成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