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研究生教學助理申請公告

   臺大電機所/光電所/電信所/電子所/生醫電資所
112學年度研究生教學助理申請公告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所屬研究所辦公室詢問】

一,申請時間: 1月8日至1月11日 網填寫資料(http://www.ee.ntu.edu.tw/eeoffice/index_stu.php)
(線上申請,不用繳交紙本,資料填寫不全及上傳資料未附完整者表未完成申請,完成申請後系辦會通知指導教授上網勾選是否同意申請,若指導教授未勾同意,即無法擔任申請教學助理。未曾完成TA訓練課程申請時同時於系統中勾選報名上課場次。申請系統於1/8開放)
二,上傳資料:(填寫前請先準備以下資料,資料填寫不全或未上傳以下資料表未完成申請)
  1,本人之郵局玉山華南銀行存簿封(需與myNTU登錄資料相符)及身份證掃描檔
  2,成績單:
     (1)舊生(含申請直攻博士者)填上歴年平均成績及上傳歴年成績單
     (2)新生如下說明:
博一:
1,逕博生:寫上碩士歴年平均成績,並附碩士歴年成績單     
2,考試生:寫上入學成績,不用附成績單
3,外藉生及僑生 :不用寫上成績,也不用附成績單        
碩一:
1,甄試生:寫上入學成績,不用附成績單      
2,考試生:寫上入學成績,不用附成績單
3,外藉生及僑生:不用寫上成績,也不用附成績單   
三,有問題請洽詢各所辦,防疫期間請把問題寫清楚寄至各所所辦詢問:
   電機所  suanita@ntu.edu.tw   蘇小姐 (電二110)
   光電所   chienching@ntu.edu.tw 簡小姐 ( 博理601)
   電信所  czliao@ntu.edu.tw   廖先生 ( 博理501)
   電子所   carolwu@ntu.edu.tw 吳小姐 (博理401)
   生醫電資所   yuchunchu@ntu.edu.tw朱小姐(博理410)
四,申請資格:
  1. 符合各系所獎勵金辦法規定之對象:凡本所已註冊具正式學籍研究生(陸生除外)得申請本所研究生獎勵金,惟若有特殊情況(如領取競爭性獎學金…等),將由所方審核及決定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教學助理及行政助理限本所未在校外具全職工作之學生申請,僑生及外藉生等需具工作證始得申請。
  2. 碩二、博二以上及逕博新生需歷年學期平均逹A-(等第績分為3.7),碩一及博一新生需入學排名前40%。(成績未達規定,教授欲指定擔任助教者,需由教授填寫教學助理特別要求申請書。)
(3)為提昇教學助理協助教學品質及專業能力,電機資訊學院擔任教學助理之研究生,入學後至少需上過TA訓練課程一次(本院或教發中心辦理之課程皆可),學院會於上學期辦理一次TA訓練課程,上學期教學助理開放申請時同時開放報名,報名後需上完課程拿到認證才能擔任教學助理,未完成無法辦理聘僱擔任教學助理,建議不論是否會分配到課程擔任助教,都先完成訓練課程拿到認證,有完成課程系統會註記,未來任何學期都可申請擔任教學肋理,不用再重新上課。
(4)生醫電資所學生以碩士一、二年級,博士一、二、三年級,未在校外有全職工作之學生優先申請。

5. 備註:
   (1)一年申請一次於上學期辦理,下學期會開放一個時段供未申請同學補申請。
   (2)一人限擔任一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