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為推廣學生培養健康運動習慣,促進師生交流,特設立短期體育推廣補助計畫,鼓勵學生組隊進行體育活動。本試行方案主要針對羽毛球及桌球項目,並提供場地租借費用補助。
二、活動內容
1. 補助對象與方式
o 以 4人為單位申請補助,每隊每周可獲得新體育館場地租借補助,使用限額為每周每次 1 面場地最多 2 小時。
o 補助以學校學生租借價格計算。
o 如光電所教職員生學生不足四人,補助經費以人員比例計算(例2光電所學生2他所學生,補助2/4)。
o 當天申請團隊人員不能重複,當週人員沒有重複團隊優先。
2. 補助數量
o 每周最多補助 5個羽球團體(共 10 小時)和5個桌球團體(共 10 小時),如上周有剩餘時數,可以持續累計使用,團體定義為不需為固定人員,任意四個光電所教職員生即視為一個團體。
o 下學期共 16 周,總計 160 小時羽球和160小時桌球。所長可根據使用情況動態調整時數。
o 總預算上限為 50,000 元。
o 若有老師或光電所職員參與,則可額外增加 40 小時的補助時數。
3. 場地與使用規則
o 申請團隊需自行負責租借新體育館場地。
o 每周的補助時數若未使用完畢,則可累積至下周使用。
三、經費補助與申請方式
1. 參與者需於當日運動結束後,至光電所 Facebook 專頁上傳當日運動合照。
2. 至所辦填寫參與人員名單 並出示租借繳費收據,即可申請經費補助。
四、試行與評估
o 試行期結束後,將收集參與者回饋,評估活動成效。
o 根據成效調整補助規則,決定是否擴大或調整活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