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起資格考核新、舊制並行,109學年度前入學之博士班學生,請擇一申請考核。申請表格請至下載專區-(博士資格考核)下載。
9月2日 ~9月9日 | 1.受理參加本學期博士資格考核申請 申請應檢附文件:申請書、歷年成績單正本 2.博士資格考核期限展延申請 申請應檢附文件:展延申請書 3.博士資格考核科目/領域抵減免試申請,108學年度(含)前適用。 |
11月16日 ~11月17日 | 舉行資格考筆試 (詳細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
114年1月15日(至遲) | 公布資格考核筆試通過名單 |
114年1月15日~1月31日 | 本次資格考核筆試成績保留申請 :保留申請書 ( 本次成績需於本學期內申請保留,否則視為放棄 ) |
1.考核規定及範圍,請參考修業規定。
2.資格考核筆試,必須於進入博士班後六個學期以內 ( 不含休學期間 ) 通過。但經申請並核准延期者,不受此限,但仍須在提出申請博士學位考當學期前完成資格考核通過,否則報校退學。
3.博士資格考核,第一次考試經審未通過者,可申請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經審仍未通過者,即報校退學。
4.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
5.提出申請後,更改及撤銷者均不受理。
6.本學期不便出題之科目將於8/9(三)公告於所辦網頁。
承辦人:姚力琪小姐 聯絡電話:02-3366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