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一、學位考試申請(審查是否符合應修畢業學分規定) 自109年9月14日~109年11月30日止。 至台大網頁info for學生項下「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輸入資料並列印出及併同「成績審核表」(103學年度前入學適用之成績審核表)經指導教授簽核後送所辦公室。 步驟二、完成論文計點(論文計點規定;論文計點期刊表)
至遲口試1個月前送交申請書、審查表並檢附擬計點之已發表論文影本向所辦提出申請,但論文計點有疑異者,則需於口試前2個月提出。 步驟三、論文口試安排作業 請同學至遲於口試2週前將【口試日期、時間、地點、口試委員確認單】繳交所辦姚小姐。
備註:學位考相關期限規定 1.舉行學位考試(論文口試)完畢:110年1月31日。 2.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110年1月31日。(申請書) 3.繳交學位論文截止日:110年2月15日。(論文繳交注意事項) 4.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申請書(論文無法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需將口試成績保留) 5.附件博士學位考試申辦時程及注意事項、所內離校手續單 6.臺大總圖提供著作原創性檢查服務協助評估著作的原創性,降低論文與已發表文獻雷同的風險,相關說明如下網頁:http://www.cc.ntu.edu.tw/chinese/epaper/0034/20150920_3402.html |